各县(市)自然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地质勘查和国土工程专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2023】—2916)文件精神,报经州人社局同意,现就做好全州国土工程、地质勘查两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由于本单位不具备评审中级职称资格,全州国土工程和地质勘查专系列中级任职资格将委托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进行评审。本单位只对全州国土工程和地质勘查专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审。
一、评审对象
全州从事地质勘查和国土工程工作的科研、生产、开发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内不得同时申报普通类中高级职称和定向类中高级职称,只能选择一类职称进行申报。
二、评审专业及范围
开展评审的专业有:国土工程专业(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国土整治专业、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专业)。地质勘查专业(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专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与治理专业;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专业;地球化学勘查专业;岩土钻掘工程专业;地质实验测试专业)
开展评审的范围是:国土工程专业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地质勘查专业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3】5号)文件规定执行。(可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官网查询)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应按规定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个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允许申报。确保申报质量,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出具申报相应岗位任职资格的空岗证明。
(三)复审。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推荐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四)初级专业任职资格由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委托省自然资源厅进行评审。
(五)专业组评议。评审委员会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六)会议评审。由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
(七)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将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通过的人员报送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办理相关手续。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到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
五、申报材料
(一)材料种类及报送份数
1.《××县××专业×级任职资格评审名册》(按子专业分开报送,详见附件1)纸质版(由送审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汇总盖章,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呈报单位意见栏”的“县、市或州级部门意见”栏<附件3第10页>签章一致)和电子版各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详见附件3)一式两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各一份。
4.业绩材料。①“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书”: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加盖公章。②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表。③个人思想工作总结:要求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
5.学历证书、现任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达到相应要求的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获奖证书及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6.按申报各子专业“评审量化条件”所要求的成果数量,提供最能代表本人技术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工作报告或成果总结等作为申报人的代表性成果。均一式一份(复印件和原件同时提供)。
7.经济效益证明(有者选报,材料需经单位财务、审计部门签章认可)。
(二)材料装订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2份,A3小册子对折打印装订,便于存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及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装订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最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按目录内容及顺序,分别装订整齐、防止脱页。
2.每人所有材料最后统一形成4份,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2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各1份,用纸质档案袋封装送审(封面需填写单位及申报人姓名、申报评审任职资格、联系电话等准确信息)。
(三)材料报送及领取
1.各县(市)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报送。省级有关部门由人事职改部门统一审核报送。非公有制组织人员申报的,如已实施人事档案代理,由相应代理机构负责审核,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后,由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未实施人事档案代理,由工作单位推荐评审,并按照属地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初审,经逐级审核同意后,由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2.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申报材料(含原件)由各单位主管部门派专人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3.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4.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的重要基础资料。各主管部门应及时按通知领取归档,未及时领取的,后果自负。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照省职改办规定不再退回。
5.各单位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材料报送地点: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康定市炉城南路213号)。联系人:龙太初,电话:0836-2818522。电子文档发至邮箱:717135797@qq.com。
六、申报纪律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申报人本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如发现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外语或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它事项
(一)国土工程、地质勘查专业类别详见附件4,申报人根据自己所从事工作选择申报。
(二)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计算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
(三)按规定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提供确认审批资料。
(四)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200元,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40元。答辩费将另行通知缴纳。
附件:1.xx县xx专业 x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送审名册
2.2023年度甘孜州国土工程、地质勘查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装订目录)
4.四川省国土工程、地质勘查专业类别表
5.职称申报材料初审承诺书
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30日